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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病假期间的工资吗(劳动法病假期间工资按什么标准支付)

2024-03-23 12607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病假没有工资违法吗
  2. 员工病假有工资吗
  3. 职工休病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4. 病假有工资吗
  5. 劳动法规定请病假扣工资吗

一、病假没有工资违法吗

在请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单位给予员工的工资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工作的期间,如果出现了生病等情况导致无法继续工作,也是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病假,用人单位也需要按照规定为劳动者支付报酬,但是病假的工资一般不会全额发放,会根据正常工资的80%发放,如果低于这个标准,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力。

  

1、享受年休假的条件是:在同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或在不同单位工作期限累计连续1年时间;

  

2、用人单位只能在正常工作日内安排进行休假,且不能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如元旦、春节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安排进行休假;

  

3、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休年假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所在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果是自己的原因违反了所在单位规章制度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却并没有享受休假的,有权要求单位向你支付日工资标准的三倍。

  

综上所述,对于员工来说,请病假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特别是请带薪病假,有的公司是规定了请病假某种情况是没有工资拿的,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国家规定,在病假期间,公司是需要支付员工80%的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员工病假有工资吗

有的。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三、职工休病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1、按规定,病假一天扣工资数额等于月薪除以21.75再乘以40%,其中40%为最大扣款比例,一般公司扣款比例低于40%,且部分公司设有一定天数的带薪病假。在扣除病假工资时,不得使员工的工资在扣除后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给员工。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2、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病假有工资吗

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8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以上海为例(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有的病假工资比例没有规定这么细致):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五、劳动法规定请病假扣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按照劳动法规定,病假是需要扣除工资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职工普通病假需提前向直属领导提出申请,经直属领导同意后填写《病假条》,将手中急需完成的工作交接给同事;

  

2、职工几天以上的病假需报经理审批,同意后同上;

  

3、如果是紧急情况,无法填写《病假条》,可先通过电话、短信等联系方式通知直属领导请假,等处理完后将病历等资料复印件交回公司,完善请假手续。

  

综上所述,单位因劳动者请病假而扣工资是合法的,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劳动者病假期间的工资吗(劳动法病假期间工资按什么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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