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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民工工资督察组(山西农民工工资督察组组长是谁)

2024-11-24 177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中央督察组举报电话是多少
  2. 拖欠工资举报电话

一、中央督察组举报电话是多少

1、中央环保督察组由环保部牵头成立,中纪委、中组部的相关领导参加,是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

  

2、2016年1月4日,被称为“环保钦差”的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式亮相,中央环保督察组由环保部牵头成立,中纪委、中组部的相关领导参加,是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

  

3、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央环保督察组

  

二、拖欠工资举报电话

被拖欠工资的举报电话是12333,这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电话。被拖欠工资的话最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请当地的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尽量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进行调解,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当地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然后再想办法仲裁,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山西农民工工资督察组(山西农民工工资督察组组长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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