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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管理随意罚款(6s检查罚款范文)

2024-01-09 12883 0 评论 市场管理


  

本文目录

  

  1. 车间6s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呢
  2. 企业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3. 管理和奖罚

一、车间6s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呢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冲件车间、装配车间、压铸车间、模具车间和喷涂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暂定为8.5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月薪人员享受加班者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副经理批准并于次日交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同时要求打卡。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直接上级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每次处罚5-20元。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不得戴耳麦,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乱动他人操作的机器,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上级允许或与工作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每次罚款5元。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装配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每次处罚5-20元。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对当事人按《质量奖罚条例》处罚(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品管、技术、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者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每次处以5-10元处罚.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真正做到"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人事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做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培训、加薪、晋升、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总经办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发布之日起生效,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二、企业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1、1,重西方,理论界的主体与管理界的主体,基本是文化革命后成长起来的,有闯关的劲头,也有新的思维,对外界的知识与经验接受快,特别是留学归国从事理论的青年学者。他们对中国的历史、对中国管理的演化过程知之甚至少。

  

2、2,重行政,行政管理是综合性和应用性很强的新兴学科。它包括日常行政事物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对外宣传管理规定、公司保密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办法、费用开支报销管理办法、公司员工福利待遇、文件管理等。行政管理是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但它不等于企业管理。

  

3、3,轻文化,办企业,产品是看得见、摸得到的,而企业文化则是看不见、摸不到的,如果不细心观察,甚至连感觉都感觉不到。经营者对产品是硬手抓,而对企业文化则不了了之。但企业文化确实是存在的,而且对企业影响很大。

  

4、4,轻产权,近几年我国的资本市场已经发展起来,有股票市场,也有了创业板市场,还有B股市场。有发展前途的大企业可以上股票市场,有发展前途的小企业可以上创业板市场,还有外资投资市场。但大批半死不活的企业怎样办?没有下文。

  

5、5,轻人才,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理论研究已风靡全球,但对我国的大多数企业来说仍是一个新概念,人才管理并未凸现出来。

  

6、一、管理模式人性化,一个企业成功的根本不在于个人如何坚持自己的风格,而在于周围的人如何看待企业管理者的为人。在管理上,有许多种模式,人性化管理永远不会过时。

  

7、二、管理制度正常化,管理出效益,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就好比法律的存在一样,是为了规范员工而建立的。

  

8、三、重视人才不放松,办企业不能忽视人才,在企业管理当中重视人才的作用,特别是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重要作用,对这一类人才进行一系列政策倾斜,如工资、奖金方面的倾斜,并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进行表彰,树立榜样。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所以企业要想得到发展就必须要重视人才。

  

三、管理和奖罚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c)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i)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a)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c)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2)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7)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9)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5)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2)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5)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一条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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